应律师在办案过程中,发现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争议在离婚中是常见的情形。子女归属争议产生的原因有两点。一、真心爱孩子,希望和孩子在一起生活。二、为了得到房产或能分到更多的财产,以孩子为筹码,迫使对方让步。
基于上述情况,应律师认为,当事人或得律师在收集抚养权归属的证据中,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。
1、双方的基本条件的取证
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,如工资收入,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,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别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,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有尤为重要,因为这影响到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。
2、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
现在生活的节奏日益加快,年轻的夫妇因为工作的原因无暇照顾孩子,所以孩子由双方父母带是十分多较。因此,双方父母的基本情况对小孩的抚养也很重要。
3、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
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就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。所以哪方能够提供给孩子健康成长,对于抚养权来说就有益。
4、有表达能力子女的意见也很重要。
一般讲,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,会认真听取10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,并做笔录入卷。
除此外,法院对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上,还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;
1、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、对子女的责任感、家庭环境、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因素。
2、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。
3、双方各种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,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。
4、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、无论由父还是母抚养,都应征得子女本人的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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